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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分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涉物业纠纷审判白皮书:对业主的提示和建议

来源:北京晨报  日期:2017-08-05

    伴随着国内房地产市场的活跃态势,物业服务行业也得到迅猛发展。随之而来的,物业纠纷也随之增多。北京市一中院梳理了五年来审理的物业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和特点,发布了《涉物业纠纷审判白皮书》以及“十大典型案例”。白皮书显示,近五年该院共审理各类涉物业纠纷案件1373件,其中,物业企业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占90%,且胜诉率较高。

  诉讼经验多 物业胜诉率高

  记者从北京市一中院获悉,近五年该院共审理各类涉物业纠纷案件1373件,其中,涉物业服务费纠纷占比达73.59%。物业企业作为诉讼主体具有相对优势,以2017年上半年为例,该院以判决方式结案的100件物业案件中,物业企业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有90件,占总数的90%,且胜诉率较高。主要原因是,相对于业主个人来讲,物业企业一般有相对较为固定的专业律师来负责企业的法律业务,因此,无论是在法律知识和证据收集方面,还是在诉讼经验方面都比业主更有优势。

  而造成目前涉物业纠纷不断的原因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商遗留的房屋质量问题、物业服务达不到业主的要求、物业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产生矛盾致使物业费用难以收缴、部分业主恶意欠费,以及由于历史原因,如房改房政策,致使部分业主认为仍应按原有政策承担缴费义务等。

  法官支招业主如何维权

  昨天,一中院还发布了《涉物业纠纷当事人诉讼指南》,针对不同诉讼主体提出了有益提示建议。具体到业主,法官提示,业主参与诉讼时首先应注重证据的收集、保存,如在房屋质保期内,应注意对房屋问题的报修留存相关书证以及视听资料等证据,及时通过物业企业寻找开发商,以期在质保期内得到妥善维修;对于漏水等疑难争议问题,可尝试通过政府相关部门介入,寻找中立第三方进行相关鉴定,以明确问题和责任;最好能够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有效发挥业委会作用;对于业主人身、财产损害问题,尽量在合同中作特别约定,这种特别约定无论对于业主还是物业企业都具有积极意义,一旦因上述事项发生纠纷,双方均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处理,避免争论不休。当然,有条件的业主委员会最好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

  ■相关案例

  以服务不达标为由拒交物业费

  案情概要:国投文化公司以中海投公司欠付330万元物业费为由诉至法院。中海投公司抗辩认为,国投文化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不达标,因此拒交物业费。

  法院裁判:物业服务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涉及全体业主和整个社区的公共利益。物业提供的很多服务是针对全体业主的,如果因为物业的服务只是存在微小瑕疵或多收了少许不合理的费用,业主便拒绝缴纳全部物业费,这样的做法有悖于利益平衡原则。最终,法院一二审均未支持中海投公司的上述答辩理由,判决其支付物业费。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涉物业纠纷审判白皮书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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