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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回复】成都市锦江区房产管理局 关于对区人大“关于出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和‘业委会自管小区及个人’奖励等相关扶持政策的建议(20170242)”的答复
锦房秘字〔2017〕19号 签发:杨永红 A
成都市锦江区房产管理局
关于对区人大“关于出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和‘业委会自管小区及个人’奖励等相关扶持政策的建议(20170242)”的答复
尊敬的魏美凤代表: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指导!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和业委会自管小区及个人奖励等相关扶持政策”的建议已收悉。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是我们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为做好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及业委会工作,我区建立管理机制,给予相关扶持政策。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的主要做法
(一)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群众受益”的物业管理新机制。
锦江区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群众受益”的工作思路,以社区院落为基本单元,以社会组织为载体,着力构建政府引导,社会自我调节,群众自治管理,和谐有序、城乡一体的物业管理新机制。
(二)组织成立自治组织,开展小区自治管理。
通过街道办事处组织,引导业主和建设单位成立首次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家委会、住委会等自治组织,让小区在自治组织的组织领导下,通过业主大会决定小区的重大事项,实现小区业主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已设立试点社区,强化党建引领,结合院落实际情况,创新管理模式,依靠院落党组织、院落议事会、楼栋单元长等细胞组织,引导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让院落管理日趋规范,院落环境更加整洁、治安秩序良好,居民生活满意,不断推进辖区老旧院落居民自治,实现院落长效治理。
(三)物业管理实现全覆盖,社区成立物业服务中心,面向老旧物业实施物业管理。
通过2010年至2012年三年时间,锦江区坚持把城乡物业管理全覆盖作为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在成立全区推进城乡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了区、街道、社区、院落四级物业管理工作机制。目前,锦江区已实施物业管理全覆盖。在全市率先设立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科,强化街道属地化管理职能,并在人员配置和经费上给予保障,确保有专门机构统筹负责辖区物业管理工作;建立89家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社区物业管理,并积极与专业机构合作,为社区院落提供有偿或低偿应急服务;在社区院落设立物业服务室,为业主提供日常管理和便民服务。通过完善物业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物业管理项目日常巡查机制,建立房屋维修应急制度,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构建城乡一体的网络化物管新模式。
(四)每年拨付资金,以奖代补,给予扶持。
锦江区连续三年时间,通过补贴的形式每年拨付部分物业服务费补贴,以补代奖,由街道社区对其进行考核。以锦江区龙舟路社区为试点,2017年,龙舟路街道在辖区院落实施老旧居民院落管理考核,依托龙舟路街道院落自治促进会,完善了《龙舟路街道办事处居民院落管理办法》、《龙舟路街道办事处居民院落考核评比办法》、《龙舟路街道办事处老旧居民院落考评细则》等,每月对辖区内的老旧院落管理进行考核,评选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奖励1400元,二等奖奖励1200元,三等奖奖励1000元。通过考核奖励的办法,把优秀院落的长效管理经验推广到辖区74个老旧院落,不断激励院落实现长效管理。
二、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一)关于政府加大投入完善老旧小区设施的建议
对于我区老旧小区物业配套设施滞后的现状,建议省、市、区三级政府结合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成立老旧小区整治机构,确立专门人员,统一协调指导解决老旧小区整治中出现的问题。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对老旧小区整治和管理的投入重点、扶持方向和考评办法。结合老旧小区整治,完善物业基础设施建设,增设监控系统等。
(二)探索试点建立业主代表大会决策、业主委员会执行和业主监事会的分权制衡的自治方式,对优秀小区及个人给予奖励。
1.探索建立业主委员会工作监督小组或业主大会监事会制度。街道办事处指导,社区组织,设立由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两委”成员、居民代表等社会公信人士组成的“社区业主委员会监事会”,监督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
2.探索建立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准入制度。对拟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在参与选举前和选任后要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培训考核情况在物业管理小区公示;对业主委员会履职情况,区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属地街道、社区或第三方测评的基础上,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区“十佳”业主委员会、“优秀”个人评选活动,给予奖励,评选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对老旧小区开展物业管理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认真宣传各项政策,了解老旧居民的真实愿望,做好动员工作,培养和提高居民素质,为后续物业管理实施奠定基础。
(四)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一是进一步落实老旧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对于政府补贴部分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落实支付办法。入住居民应缴纳的部分费用,应按时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
二是积极提倡“两个结合”,即将物业管理与城市管理结合起来,将《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与小区《管理规约》结合起来,以多种方式约束居民行为,严格防止小区出现破墙开店和乱搭乱建等现象,推进小区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提升整个小区的形象和物业的价值。
(五)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探索加强物业信息建设
我局和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情况,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鼓励小区创新改造,以花样年物业“社区服务平台”、嘉宝物业“生活家服务体系”、嘉善物业“智慧园区”和华玮物业“专业后勤托管”等为代表的物业社区信息化平台建设遍地开花。
锦江区设有专人收集统计各类数据信息,建立系统的数据库,并通过建设 “锦江公众信息网”,开通“成都市锦江区房管局”微信公众号等,积极探索各类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的运用
(六)继续探索基层党建创新与物业管理相结合
党的基层组织是物业管理创新的组织基础、领导核心和重要纽带。创新物业管理要坚持以党的组织引领社会组织,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我区探索把党组织建立在“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结构下,把党组织间建立在社团组织上,把党组织建立在行业协会中,构建和谐物业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维护社会稳定的防线作用,倡导核心价值观,传递社会正能量。充分发挥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围绕慈善救助、法律维权、纠纷调解、等社会管理事务,组织和策划形式多样的党员活动,为党员和群众直接参与老旧小区管理活动搭建平台。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成都市锦江区房产管理局
2017年12月19日
抄 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代联办
联系人:黎勇 电 话:61326552
邮 编:6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