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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通报(2026年第一期)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按照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安排部署和《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开展基层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冬春行动”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市、区(市)县两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对部分物业管理区域进行了抽查指导,现将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
成都昊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四川艾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3个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较差(详见附件),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成都市物业服务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一般不良行为信用信息量化标准”规定,对以上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予以信用记减分。被通报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项目要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及时消除在管项目消防安全隐患,形成安全管理工作闭环。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要举一反三,按照在管项目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要求,加大物业管理项目特别是高层住宅项目重大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力度,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物业服务人员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日常巡查、风险隐患辨识和消防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改,积极履行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劝阻、制止、报告职责,依法依规依约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常态化开展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职责。要强化工作联动,围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等工作,协同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等部门开展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物业管理项目的消防安全隐患。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持续通报和曝光履职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涉嫌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企业,及时抄告同级消防救援机构依法调查处理,并依据物业行业信用管理有关规定对相关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予以信用扣分,压紧压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特此通报。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