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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质疑】内江师范学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采购项目的质疑回复
质 疑 答 复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供应商名称: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201-208房
邮编:510000
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王强、13548163225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内江师范学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采购项目质疑项目的编号:510201202076340
采购人名称:内江师范学院
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因认为内江师范学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采购项目(510201202076340)的采购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20年11月23日向我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我单位于2020年11月30日依法予以答复。
三、质疑事项:
1、质疑中标人重庆翰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非小微企业,该公司提供虚假承诺。
2、根据“南(消)行罚决字(2020)0063号”,重庆市南岸区消防救援支队于2020年6月29日,给予重庆翰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质疑中标人重庆翰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答复内容:
1、经核实,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20年10月12日审核认定重庆翰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属于物业管理行业小型企业,认定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2、质疑供应商未提供涉及“南(消)行罚决字(2020)0063号”行政处罚信息的相关资料;并且,经过查询信用重庆、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企查查等相关网站,均未发现重庆翰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记录。
综上,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四川省财政厅依法提起投诉。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