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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成都业主请书记为老百姓做主,还小区生活用物管大楼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日期:2017-09-14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
  成都花园曾被誉为成都市的一张名片,但在交付使用十五、六年来却管理每况愈下,物业管理公司-成都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管理中各种推诿不作为、偷盗频发、脏乱差、设施设备常年缺乏维修,广大业主怨声载道,经过业委会的努力,历时一年时间排除各种阻力之后,以超过94%的业主投票同意解聘原物管公司,并选聘了新的物业公司。正当在广大业主准备迎接新物管进场的时候传来不好的信息:开发商-成都市成都花园开发有限公司只同意交付3800平米物业管理楼中的600平米用于新物业公司的办公食宿使用,有意阻挠新聘物业公司开展正常的物业管理工作,致1700户几千人的正常生活秩序、安定于不顾。
  成都花园项目在00-01年间规划,02年开发商办理了规划验收合格证,合格证和规划图上明确标明了物业管理楼为3800余平米。在销售时开发商承诺过业主物业管理费1元/平米、不涨价,并且部分客户的合同中有签署这条协议。当初承诺不涨价的基础是物管楼、会所收益可以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的缺口。
  一直以来业主都认为物业管理楼和会所的收入按销售时的承诺用于补贴了物业管理费,直至此次选聘新物业公司过程中才知晓成都花园开发有限公司早在2003年政策法规不明晰的情况下通过非正常手段办理了物业管理楼的产权,并且长期以低过市场的价格出租给关系户,出租收益并未计入公区收益中用于补贴物业管理。
   新旧物业公司交接在即,开发商以按2012年出台的政策规定物业管理用房不少于建筑总面积的千分之二为借口,只交付600余平米。该政策出台于2012年,并不适用于小区规划时地价仅几十万一亩、容积率低、开发商为吸引客户大肆修建会所、物业管理楼,承诺业主有健身房、咖啡厅、业主活动中心等等的2000年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
  并且,物业管理用房不低于千分之二仅仅是最低下限,成都花园物业管理公司原使用面积都早超过此面积,作为管理同样区域的新物管公司,业委会只要求开发商提供1500平米的物业管理用房也是基于事实、合情合法的。
  在此恳请书记大人能介入调查,帮助本小区老百姓达成以下请求:
1、要求成都市成都花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9月16日之前至少将配备给原成都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成都花园项目部的15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交付给全体业主,以供新物管公司办公食宿、业委会办公室、全体业主活动室使用。
2、重新明确物业管理大楼的产权归属。

详见:人民网

http://liuyan.people.com.cn/threads/content?tid=474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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