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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案例】巴中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日期:2026-03-17

人民网成都3月15日电 (赵祖乐、实习生伍晴)3月13日,四川省“保护消费权益 提升消费品质”新闻通报会在蓉召开,会上通报了2025年度四川省消费维权行政处罚十大典型案例。这批案例紧扣民生消费痛点,覆盖农资、旅游、食品安全、计量监管、公用事业、物业服务等重点领域,针对制售假劣农资、价格欺诈、计量作弊、强制消费等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展现了四川市场监管部门从严执法、重拳维权的工作成效,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筑牢法治屏障。

以下为具体典型案例:

案例十:巴中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案情简介】 2025年2月28日,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巴中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与业主签订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中,含有“强制缴纳装修押金作为办证前置条件”“物业公司有权扣留工具、停水停电”等条款。因当事人涉嫌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作为小区物业方,单方拟定并重复使用上述格式条款,2023年3月至2025年2月,共向271户业主收取装修押金27.1万元,截至案发尚有119户11.9万元未退还。上述条款排除了业主公平交易、自主选择等权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及《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条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未实际采取扣留工具、停水停电等行为,且装修合规业主押金均能退还,本案无违法所得。恩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删除不公平条款、限期全额退款,并作出警告、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 物业服务领域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是群众消费维权的高频痛点。本案中,当事人利用优势地位设置“强制押金”“越权处置”等霸王条款,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严格执法,督促企业删除违法条款,清退违规押金,既刚性纠正了违法行为,又柔性引导了行业合规。该案的查处,有效震慑了物业行业侵权乱象,推动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了“查处一案、规范一行、警示一片”的治理成效,对净化居住消费环境、提升民生消费满意度具有重要示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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