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1501号万和中心3栋806号
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1501号万和中心3栋806号
服务热线1
028-86125310
服务热线2
19983396406
咨询热线
19982123358
028-86125310
服务热线2
19983396406
咨询热线
19982123358
邮箱
scwyglw@sina.com
scwyglw@sina.com
【成都】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日期:2022-01-28
| 一、项目编号 | |||
| 510188202100342 | |||
| 二、项目名称 | |||
| 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数字家园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供应商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268号E区1号楼12层1号 | ||
| 中标(成交)金额 | 339966.00元(总价) |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 1.名称: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机关办公区物业 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范围:本项目拟采购物业服务区域包含两个区域,分别为中和街道办事处机关、南部办事大厅。中和街道一号楼面积2178.51平方米、二号楼面积1822.36平方米、南部办事大厅面积175.71平方米,绿地面积605.02平方米、地面广场面积3122.10平方米(采用土地证面积扣减绿地面积和房屋占地面积计算),管护面积为7903.16平方米。 服务要求:(一)公共秩序维护 (1)出入口有专人 24 小时值守。 (2)对公共区域每 2 小时巡查 1 次。 (3)制定停车场管理方案。 (4)制定机动车管理制度。 (5)制定车场管理应急预案。 (6)有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对来人来访进行询问登记。 (7)对外来机动车实行进出登记管理制度,停放有序。 (8)有大宗物品进出管理制度,实行大宗物品搬运进出登记管理。 (9)消控室设专人 24 小时值守等。 服务标准:(一)服务场所标准 (1)有办公区域,包含但不限于办公桌、椅、饮水机、电脑、打印机、网络、电话。 (2)需公示有供应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管理人名录证书(复印件)。 (3)需公示有主要服务人员姓名、照片、岗位信息,服务事项、服务标准。 (4)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时间至少 8 小时值班,其它时间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值班人员。 (5)公示有 24 小时服务电话等。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 吴重实,朱丹,张英,苏光权(采购人代表),方菁 |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 | ||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0元 | ||
| 七、公告期限 |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 1、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2021)1276号;预算品目:C1204 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56.7432万元/年;最高限价:56.7432万元/年;2、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成交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附件《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高财发[2019]141号)见附件。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82829642。 |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和街道办事处 | ||
| 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中柏路23号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婧 联系电话:028-85651002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 名称: | 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
| 地址: |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11楼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莉玮 联系电话:028-85177566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莉玮 | ||
| 电话: | 028-85177566 | ||
| 十、附件 | |||
| 1.采购文件: | 附件 |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