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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四川名牌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期:2016-02-25

  川名办〔20161 

四川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复核单位,各市州名牌办,各相关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十二五”质量发展规划》及《四川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暨建设质量强省2015年工作计划》(川办函〔201569号),深入推进品牌发展战略,根据《四川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第十二届四川名牌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推动质量对标提升行动,重点培育一批知名度高、美誉度好、竞争力强、附加值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拳头产品,形成一批省内有绝对优势、全国有比较优势、全球有竞争优势的大企业和大集团,充分发挥其带动示范作用,引领行业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为实现我省“三大发展”战略和“两个跨越”贡献力量。

(二)工作原则

1、服务产业原则。围绕七大特色优势产业、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等,以发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信息化为取向,优先培育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四川名牌。

2、市场决定原则。完善“企业主体、政府推动、部门监管、行业参与、市场决定”的品牌工作机制,完善科学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市场占有率和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测评,严格评选标准、评选程序,确保评选活动公开透明、科学高效。

3、质效为先原则。通过评选活动强化企业品牌发展理念,促进企业夯实质量管理,完善质量体系,加强科研攻关、自主研发和自主创新,形成产品升级换代新机制,提升产品质量竞争力,形成一批以质量提升效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名牌产品,更好发挥四川名牌的集群效应。

4、动态监管原则。在第十二届四川名牌评选过程中调整往届四川名牌复查方式,采取新老名牌同部署、同标准、同要求、同申报、同评选。严格执行四川名牌退出、淘汰相关制度规定,加大名牌证后监管,凡符合淘汰退出条件的,一律取消其“四川名牌”称号,并向社会公告。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申报第十二届四川名牌的企业(单位),必须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和本届规定的申报目录范围(附件1、附件2)。

(二)申报条件

申报四川名牌的企业(单位)应以质量至上,诚信为本,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除符合(附件1、附件2)的条件和范围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四川名牌:

1、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规定,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淘汰类和外商投资禁止类产业产品的;

2、只使用国(境)外商标的;

3、列入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管理范围的产品而未获证的;

4、未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

5、近2年内申报四川名牌的产品被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判定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出口商品检验不合格的,或者出口产品因质量不合格遭到国(境)外退回或索赔的;

7、近2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8、近2年内发生突发环境质量安全事件的;

9、近2年内发生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或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和服务声誉)的;

10、近2年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的;

11、近2年内有因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或民主管理权利受侵犯而引发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

12、近2年内企业和企业法人及企业质量责任管理人员有其它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并受到处罚的;

13、与《四川名牌复核工作方案》(川府办函〔2011190号)(附件3)所规定的内容不符的。

三、加分项目

为进一步强化名牌企业在质量提升、标准引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作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且成绩特别优秀、亮点特别突出、效果特别显著的,视情给予加分(见附件455)。

1、近3年积极参加省、市政府组织的市场拓展三大活动的;

2、积极参加质量对标提升行动等质量提升活动的;

3、积极参加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和发布《企业信用质量报告》的;

4、经省质监局确认,列入国家级、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龙头(骨干)企业名单的;

5、采用并实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

6、获得国家、四川省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且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6天的。

四、评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单位)本着自愿原则,填报《第十二届四川名牌(产品)申请表》或《第十二届四川名牌(服务)申请表》,材料填写要求详见四川省质监局网站上的“填表说明”。

四川省质监局网站(www.sczj.gov.cn

企业(单位)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产品同时申报,须在申请表上注明,并按要求分别填报。企业(单位)在网上申报的同时,要将填写好的《第十二届四川名牌(产品)申请表》或《第十二届四川名牌(服务)申请表》,以纸质形式一式二份加盖公章报市州名牌办或各行业协会。

(二)初审推荐

各单位应对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省级行业协会必要时可报请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省级有关部门对本行业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各市州名牌办牵头负责申报材料汇总工作,对申报企业的申报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16331日前将申报企业(单位)填报的《第十二届四川名牌(产品)申请表》、《第十二届四川名牌(服务)申请表》和《争创第十二届四川名牌名单汇总表》报送四川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名牌办)。

(三)组织评选

省名牌办按相关程序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用户满意度调查,确定推荐名单。

(四)复核确定

将推荐名单送省级相关部门进行复核,在征求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基础上,召开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全委会审定第十二届四川名牌送审名单。

(五)公示批准

将全委会审定后的名单在有关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的名单报省政府办公厅确认。

五、组织实施

省名牌办会同四川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复核单位统一组织实施第十二届四川名牌的申报、审核、评选、复核确认等工作。各市州名牌办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四川名牌的培育、推荐、申报和初审把关工作。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的职能作用,形成企业主体、政府推动、部门协作、行业参与、社会监督的评选工作格局。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复核单位、市州名牌办和行业协会要积极抓好第十二届四川名牌的申报工作,重视已获四川名牌企业的证后监管工作。切实把着力点放在通过申报、资料审查和现场抽查强化企业(单位)高度重视质量管理、持续保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促进企业(单位)全面发展,确保四川名牌“含金量”,推动四川经济提质增效。

(二)严格把关。申报企业(单位)应如实填报有关数据,各市州名牌办必须对企业(单位)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严禁弄虚作假,申报材料失实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对申报企业(单位)及其推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两年内不再受理申报。

(三)强化监督。省名牌办在开展四川名牌评选工作过程中,为确保四川名牌评选工作的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四川省质监局监察室028-86607651),对四川名牌评选工作进行监督。

(四)严肃纪律。四川名牌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特声明,第十二届四川名牌评选工作不收取企业(单位)任何费用。如有违反纪律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人:谢兢  易平

  话:028-86607570  028-86607567

  真:028-86607574

  箱:761716318@qq.com

  址:成都市东风路北二巷4号省质监局质量处

  编:610061

 

附件:1.第十二届四川名牌(产品)申报目录及条件

     2.第十二届四川名牌(服务)申报目录及条件

3.《四川名牌复核工作方案》

4. 第十二届四川名牌(产品)申请表

5. 第十二届四川名牌(服务)申请表

 

 

四川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21


附件

                                                    第十二届四川名牌(产品)申报目录及条件

序号

目录分类

申报条件

1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1、产品在省内生产或组装,商标注册并使用、产品批量生产三年以上。

2、产品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实物质量在本省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水平,并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规模、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

3、产品已形成较大的经济规模,企业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产品竞争力强,原则上消费类产品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生产资料类产品年销售额在3亿元以上。

4、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通过ISO9001标准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认证。

5、企业3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且不得突破死亡控制指标。

6、未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不受理四川名牌产品的申报。

7、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规定,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淘汰类和外商投资禁止类产业的产品除外。

2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3

纺织业

4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6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7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8

家具制造业

9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10

金属制品业

11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2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3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14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15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16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7

通用设备制造业

18

橡胶制品业

19

烟草制造业

20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21

造纸及纸制品业

22

专用设备制造业

23

饮料食品药品粮油

24

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新能源汽车)

说明

七大优势产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饮料食品、油气化工、钒钛钢铁及稀土、能源电力、汽车制造)、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页岩气、节能环保装备、信息安全、航空与燃机、新能源汽车)为重点支持和扶持的产业。

附件2

 

第十二届四川名牌(服务)申报目录及条件

 

序号

服务行业分类

申报评价指标

1

商务

服务业

旅行社

连续2年被评为“四川省诚信旅行社”,2015年被评为全国“双百强”旅行社,门市部5个以上,200142015年连续两年旅游业务收入2亿元以上。

2

金融业

银行业

资产规模系统内排名前5位,不良贷款率在国家控制范围内,小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5%以上。

3

现代

物流

物流基地

2015年基地年物流服务额达8亿元以上,具备良好的交通和客户条件,入住物流企业10家以上,有基地管委会或投资管理公司,有配套服务中心,具备3种以上物流功能。

运输型

物流企业

资产总额2亿元以上,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银行信用等级3A以上,运营网点30个以上,企业自有一定数量的运输设备,具备网络化信息服务功能。

仓储型

物流企业

资产总额2亿元以上,2015年仓储营业收入1.2亿元以上并实现赢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银行信用等级3A以上,配送客户点300个以上,企业有一定规模的仓储设施设备,自有或租用必要的运输设备,具备网络化信息服务功能。

综合型

物流企业

资产总额2亿元以上,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银行信用等级3A以上,运营网点30个(或配送客户点300个)以上,企业自有或租用必要的运输设备和仓储设施设备,有一定营运范围的货物集散、分拨网络,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具备网络化信息服务功能。

4

科学技术服务

科研设计

服务

5年以上运营经历,近3年内每年签订设计服务合同不低于10项,年服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

科技创业

孵化服务

2年以上运营经历,拥有孵化场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2015年孵化企业100家以上,毕业企业10家以上,服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增加社会就业人员3000人以上。

技术转移

服务

2年以上运营经历,2015年交易项目信息1万条以上,新增3000条以上,年交易额5亿元以上,培养技术经纪人100人以上,开展技术转移服务培训200人次以上。

农业科技

推广服务

3年以上运营经历,核心区面积3000亩以上,示范区2万亩以上,辐射区8万亩以上,带动农户1万户以上(或带动基地2万亩以上)。

电力设备安装

2年以上运营经历,年服务收入不低于5亿元,利税额1500万元以上。

5

住宿

餐饮业

旅游宾馆、饭店、专业餐饮企业

2015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宾馆和饭店为四星或五星级。

6

公共设施

管理业

旅游景点

管理

国家4A级、5A级旅游景区和生态观光旅游区,2015年旅游接待100万人次以上,营业收入4000万元以上。

7

房地产

开发

物业管理

具有2级以上物管资质,2015年主营业务营业额2500万元以上,经营无亏损,有1个物业管理项目获得省级以上优秀项目。

8

汽车

服务业

汽车服务

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以上,利税1000万元以上

9

批发和零售业

百货店

省内注册,开业2年以上,2015年主营业务营业额10亿元以上,利税额3000万元以上。

便利店

省内注册,开业2年以上,2015年主营业务营业额5亿元以上,利税额1500万元以上。

超市

省内注册,开业2年以上,2015年主营业务营业额5亿元以上,利税额1500万元以上。

大型综合超市

省内注册,开业2年以上,2015年主营业务营业额10亿元以上,利税额3000万元以上。

仓储式会员式商店

省内注册,开业2年以上,2015年主营业务营业额10亿元以上,利税额3000万元以上。

专业店

省内注册,开业2年以上,2015年主营业务营业额10亿元以上,利税额3000万元以上。

专卖店

省内注册,开业2年以上,2015年主营业务营业额5亿元以上,利税额1500万元以上。

购物中心

省内注册,开业2年以上,2015年主营业务营业额15亿元以上,利税额5000万元以上。

批发市场

省内注册,开业2年以上,2015年主营业务营业额30亿元以上,利税额1亿元以上。

10

交通运输和邮政业

客运中心

2015年主营业务营业额5亿元以上,利税额2000万元以上。

邮政业、快递公司

2015年邮政快递主营收入1000万元以上(港澳台业务占5%以上),年业务量100万件以上,国内业务通达全国15个省(市、区)或100个城市以上,国际业务通达3个国家或地区以上。

11

电子

商务业

电商服务企业

企业(平台)2015年电商交易额10亿元以上或服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被评为四川省或商务部电商示范企业或获得过其他省级以上电商业相关荣誉或资格;排名电商服务行业或同类电商平台全国前列。

电商平台企业

电商应用企业

企业2015年电商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被评为四川省或商务部电商示范企业或获得过其他省级以上电商业相关荣誉或资格;排名电商同类企业全国前列。

说明

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为重点支持和扶持的产业(电子商务业、现代物流业、现代金融业、科技服务业、康养服务业)

附件3

 

四川省名牌复核工作方案

 

根据《四川省名牌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四川名牌产品和四川服务名牌(以下简称四川名牌)评审工作,确保四川名牌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名符其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四川名牌评选工作客观公正、科学高效,按照培育、创建流程分离,评选环节相互制约,评选过程公开透明,评选标准始终一致的要求开展四川名牌复核工作,坚持评选标准,执行评审程序,防止出现低标准评审、人情评审和走过场,确保四川名牌名符其实。

二、复核组织

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全委会审议提出四川名牌推荐名单后,由省政府办公厅联系秘书长组织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环境保护厅、商务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统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国税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四川保监局等部门进行复核。

三、复核程序与结果认定

拟认定四川名牌经过培育、申报、评审、用户满意度和市场占有率调查,省名牌办审核(二审)、现场抽查、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全委会审定(三审)后进入复核环节,由复核成员单位结合职能职责进行复核,并分别出具复核意见后,由省政府分工联系副秘书长主持会议审定复核意见,并讨论确定向社会公示的产品名单。公示后由省名牌办报经省政府批准,并以省政府名义确认。经复核发现存在问题或名不符实的,公示中有举报投诉经核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复查内容

(一)符合产业政策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及国家、省相关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拟认定四川名牌企业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确认。(省发改委负责)

(二)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中领先情况。对拟认定四川名牌企业生产成本、费用及利润水平是否正常,产能及总资产规模是否达到同行业领先水准,是否采用先进工艺,实现资源综合利用、达到节能要求进行确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三)自主创新情况。对拟认定四川名牌企业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产品是否拥有发明专利和核心技术,研发投入是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技术创新及新产品开发能力是否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进行确认。(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四)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况。对拟认定四川名牌企业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和国家声誉的重大劳动违法行为,是否发生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处罚的重大侵权案件进行确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五)符合环保标准情况。对拟认定四川名牌企业是否符合环保规定,是否完成污染控制总量指标、是否达标排放,是否达到减排要求,近2年内是否发生过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进行确认。(环境保护厅负责)

(六)出口水平情况。对拟认定四川名牌企业出口水平是否在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进行确认。(商务厅负责)

(七)依法纳税情况。对拟认定四川名牌企业是否存在涉税违法行为进行确认。(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负责)

(八)消费者满意度情况。对拟认定四川名牌消费者满意度进行确认。(省工商局、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负责)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复核时可以认定该企业产品消费者满意度较低:

1、近2年内工商部门受理消费者对该企业产品的申诉量在同行业中列前三名的。

2、近2年内企业发生有消费者举报并经工商部门查处属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事件。

3、近2年内依法受理消费者对该企业的申诉,经工商部门调解,消费者满意度在90%以下。

4、近2年内在该企业中设立的“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其解决消费纠纷和解率在90%以下。

5、近2年内消费者就该企业产品在消委会进行投诉。因该企业方责任导致调解成功率在90%以下。

6、近2年内该企业生产的产品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或食品抽样检验中质量不合格,经整改后其质量仍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九)市场占有率情况。对拟认定四川名牌市场占有率是否在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进行确认。(省统计局负责)

(十)守法守信情况。对拟认定四川名牌企业在银行系统进行公示,并对其是否存在不良记录情况或行为、是否存在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证券保险欺诈以及是否存在严重违反国家金融法规行为进行确认;对拟认定四川名牌企业是否存在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进行确认。(四川银监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证监局、四川保监局和省工商局负责)

五、复核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四川名牌复核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复核工作。在复核工作中做到公正廉明、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保守复核及企业商业秘密。

 

 

 

 

 

附件4

 

 

 

第十二届四川名牌(产品)申请表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所在地:四川省           市(州)

      填表日期:                    

 

 

 

四川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印制

 

1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企业法人代表

 

邮政编码

 

申报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

 

申报产品名称

 

所属行业

 

执行标准

 

注册商标名称

 

何地注册

 

是否属于安全认证(3C)管理产品

 

产品获安全认证时间

 

是否属于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产品

 

产品获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QS)时间

 

是否获得质量体系认证

 

质量体系认证时间

 

是否获得计量体系确认

 

计量体系确认时间

 

是否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

 

获生产许可证时间

 

是否属于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管理产品

 

获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时间

 

是否属于出口质量许可证管理产品

 

获出口质量许可证时间

 

是否属于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管理产品

 

获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时间

 

近三年是否参加国家、省级监督抽查

 

抽查情况及结果

 

近三年有否因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被处罚或被新闻媒体曝光记录。

 

处理情况及结果

 






2  企业申报及综合评价表

产品名称:

评价指标及评价内容

2014

2015

 

 

市场评价

市场占有水平

申报产品销售量

 

 

 

申报产品销售额(万元)

 

 

 

省内行业排名

自评

 

自评

 

 

他评

企业不填

他评

企业不填

 

出口创汇水平

申报产品出口量

 

 

 

申报产品出口额(万美元)

 

 

 

用户满意水平

用户产品满意度

自评

 

 

他评

(企业不填)

 

知名度

 

 

 

 

 

 

 

 

 

 

 

 

 

质量评价

实物水平质量

申报产品执行的标准及标准水平

 

申报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

 

质量保证能力

企业获国家级质量管理奖励情况

 

企业获省级质量管理奖励情况

 

企业获市级质量管理奖励情况

 

企业获县(区)级质量管理奖励情况

 

获中国驰名商标荣誉 时间

 

企业员工通过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数

 

 

专职从事质量工作的人数

 

 

企业总的职工人数

 

 

企业售后服务网点建设、“三包”情况以及对消费者(用户)意见的处理情况

 

电商网络销售的服务方式及用户抱怨处理情况

 










续表2  企业申报及综合评价表

产品名称:

评价指标及评价内容

2014

2015

 

效益评价

企业盈利状况

企业实现利税(万元)

 

 

成本费用效益水平

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

 

 

总资产贡献水平

总资产贡献率(%)

 

 

 

发展评价

技术开发情况

企业新产品产值率(%)

 

 

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重(%)

 

 

申报产品获得专利名称及

项数

 

 

企业规模水平

企业总资产规模(万元)

 

 

企业总销售额(万元)

 

 

备注

 

 

 

 

 

 

 

 

申报四川名牌产品(2015年)销售区域分布表

申报产品名称:

排位

区域名称

该地区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的比重(%

第一位

 

 

第二位

 

 

第三位

 

 

第四位

 

 

第五位

 

 

第六位

 

 

第七位

 

 

第八位

 

 

第九位

 

 

第十位

 

 

申报产品2015年总销售额(万元)

 

 

备注

区域名称要求:省内填到地级市;省外填到省一级。

4    企业自评报告

 

企业历史简介

 

申报产品介绍

 

组织结构(包括子公司、机构、领导层)

 

申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申报产品消费者满意度

 

申报产品在同行业中的排名

 

发展规划

 

企业承诺

《第十二届四川名牌(产品)申请表》和填表说明,本企业已认真阅读,所提供的申报资料和数据已进行了认真核实。我们郑重承诺,所有申报资料和数据真实、准确。

 

                  法人代表签名:        (盖章)

 

                                          

5  申报四川名牌加分表

企业名称:

加分项目

落实情况

加分项目

落实情况

3年来参加省、市政府组织的市场拓展三大活动(时间、地点、活动名称)

 

积极参加质量对标提升行动等质量提升活动

 

参加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和发布《企业信用质量报告》

 

采用并实行首席质量官制度

 

经省质监局确认,列入国家级、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龙头(骨干)企业名单

 

获得国家、四川省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且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6

 

注:企业加分项填报后,必须提供相应的印证资料。

附件5

 

 

 

 

第十二届四川名牌(服务)申请表

 

 

 

       服务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             

      注册商标: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所在地:四川省           市(州)

      填表日期:                    

 

 

 

 

四川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印制

 

1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主管部门:

企业通讯地址、邮编

 

 

企业性质:

企业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企业职工总数:

申报名牌联系人姓名、手机

 

 

企业注册商标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年份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项目时间

2013

2014

2015

同行业排名

全省

全国

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企业营业总额(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企业利税总额(万元)

 

 

 

 

 

出口额(万美元)

 

 

 

 

 

全员劳动生产率

 

 

 

 

 

备注

 

注:企业经济指标中,有关行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本行业有关指标项目填报。

2    企业服务主要指标

服务项目指标名称

2013

2014

2015

全省

排名

全国

排名

 

 

 

 

 

 

 

 

 

 

 

 

 

 

 

 

 

 

 

 

 

 

 

 

 

 

 

 

 

 

 

 

 

 

 

 

 

 

 

 

 

 

 

 

 

 

 

 

 

 

 

 

 

 

 

 

 

 

 

 

 

 

 

 

 

 

 

 

 

 

 

 

 

 

 

 

 

 

 

 

 

 

 

 

 

 

 

 

 

 

 

 

 

 

 

 

注:企业服务项目栏主要填写2015年四川服务名牌申报目录及条件所涉及的评价指标和国家、省行业主管部门统一考核的主要服务指标。


顾客与市场情况

内 容

项 目

2013

2014

2015

省内同
  
行业位次

主营服务项目
  
市场占有率(%

 

 

 

 

 

 

 

 

 

 

 

 

 

 

 

顾客
  
投诉
  
(件数)

1

 

 

 

 

2

 

 

 

 

3

 

 

 

 

顾客
  
满意度

1

 

 

 

 

2

 

 

 

 

3

 

 

 

 

员工
  
满意度

1

 

 

 

 

2

 

 

 

 

3

 

 

 

 

 注:1、顾客满意度由评价单位填写、员工满意度由企业填写。项目1填写本单位总体满意度情况,项目23填写本单位主营服务项目满意度情况。

4    企业自评报告

 

企业历史简介

 

主要服务业务介绍

 

组织结构(包括子公司、机构、领导层)

 

顾客与市场情况

 

整体服务水平在同行业中的排名

 

服务质量自我评价报告

 

发展蓝图

 

企业承诺

《第十二届四川名牌(服务)申请表》和填表说明,本企业已认真阅读,所提供的申报资料和数据已进行了认真核实。我们郑重承诺,所有申报资料和数据真实、准确。

 

                  法人代表签名:        (盖章)

                                          

   注:企业服务质量自我评价报告请对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 GB/T19580-2012)逐项详细阐述本企业的做法和效果。

5  申报四川名牌加分表

企业名称:

加分项目

落实情况

加分项目

落实情况

3年来参加省、市政府组织的市场拓展三大活动(时间、地点、活动名称)

 

积极参加质量对标提升行动等质量提升活动

 

参加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和发布《企业信用质量报告》

 

采用并实行首席质量官制度

 

经省质监局确认,列入国家级、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龙头(骨干)企业名单

 

获得国家、四川省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且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6

 

注:企业加分项填报后,必须提供相应的印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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