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1501号万和中心3栋806号
服务热线1
028-86125310
服务热线2
19983396406
咨询热线
19982123358
行业动态
您的当前位置为: 网站首页  >  行业动态  >  行业动态

【成都】成都金X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履行指导、监督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

来源: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  日期:2021-11-25

    www.chengdu.gov.cn  填报时间:2021-11-25  责任单位:成都市锦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


    行政处理


    根据《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或者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经劝导,当事人不及时整改,本机关对其作出以下处罚决定:罚款¥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正)。


    法律依据


    违反了《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指导、监督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

    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detail.action?id=101335&tn=5


×
姓名: *
电话: *
地址: *
备注: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