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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四川省2021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流程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日期:2021-06-10

申请聘任为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须符合《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川财采〔201762号)第六条之规定。申请流程主要包括申请人注册申请、教育培训和考核测试、初审、复审、终审和聘任。

一、申请人注册申请。申请人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期间登陆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的“专家库管理系统”模块进行注册、如实填报信息。

注册填报注意事项:

1、上传照片须为近期浅蓝底免冠照片;

2、上传身份证须为有效身份证证件正反面;

3、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六条规定,申请评审专家回避情形。除退休或离职的申请人以外,其他申请人应当要求填写回避单位。

4、符合《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条件的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推荐认定的,须选择“单位推荐”并上传单位人事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加盖公章的推荐书。

5、申报的拟评审品目须与专业特长和工作经历具有关联性。

6、申请人对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在四川省内多地申请或者提供虚假申请资料。

二、教育培训和考核测试。申请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培训资料和培训视频;培训结束后,根据财政厅统一安排部署,按时参加考核测试。

三、初审。市(州)财政部门初审。考核测试合格的申请人按照住所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原则,将下列资料现场提交市(州)财政部门:

1、本人近期1寸浅蓝底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或者职(执)业资格证明或者能够证明其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原件,或者相应的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机构)认可的学位证或者学历证等证明材料原件(经查验后退回)。

初审过程中,申请人申报信息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市(州)财政部门在系统作退回处理;申请人需要对申报的评审品目和评审区域进行调整的,市(州)财政部门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后退回申请人修改,也可以直接修改;不符合评审专家聘任资格条件的,在系统作退回处理,并在线告知申请人不符合理由。

四、复审和终审。四川省财政厅集中组织复审和终审。复审或者终审不通过的,退回至申请人,并在线告知理由。

复审通过的,列入拟聘任评审专家名单,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终审在拟聘任评审专家名单公示期满后实施。

拟聘任评审专家名单公示期间,有实名书面检举其不符合评审专家聘任资格条件的,由四川省财政厅或者其指定的财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告知拟聘任评审专家、检举人。检举属实的,应不予通过终审。

五、聘任。通过终审的申请人,与四川省财政厅统一签订《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任协议》(以下简称《聘任协议》,聘任为评审专家,纳入评审专家库管理。

聘任为评审专家的,四川省财政厅统一制作《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并将《聘任协议》和《证书》交市(州)财政部门颁发。

六、联系方式。在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四川省财政厅及21市(州)财政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四川省财政厅

028-86723367

成都市财政局

028-61882608

自贡市财政局

0813-2110917

攀枝花市财政局

0812-3352120

泸州市财政局

0830-3101562

德阳市财政局

0838-2517831

绵阳市财政局

0816-2222023

广元市财政局

0839-3261851

遂宁市财政局

0825-2313824

内江市财政局

0832-2267522

乐山市财政局

0833-2496183

南充市财政局

0817-2666926

宜宾市财政局

0831-8228012

广安市财政局

0826-2342519

达州市财政局

0818-2675041

巴中市财政局

0827-5260371

雅安市财政局

0835-2623238

眉山市财政局

028-38166770

资阳市财政局

028-26632085

阿坝州财政局

0837-2831010

甘孜州财政局

0836-2834521

凉山州财政局

0834-2167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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