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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房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日期:2017-05-18

                                                                                          武房发〔2017〕32号

各区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武汉市委关于实施“红色引擎工程”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武发〔2017〕5号)和《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扩面提质行动”的通知》(武组通〔2017〕38号)精神,加强和创新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领导,进一步推进物业服务企业组建党组织,深化“三方联动”机制,全面打造“红色物业”,努力实现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党建工作的全面进步、有效覆盖。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持续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组织

在物业服务企业组建党组织,将党的基层组织延伸到物业行业,通过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创新,推动物业服务融入基层治理,探索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服务新模式,全面推广“百步亭经验”,深化“三方联动”服务机制,实现基层党组织和党建工作有效覆盖,是促进物业服务提档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改善社区人居环境,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区房管局和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市委关于实施“红色引擎工程”的指示精神,充分认识统筹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确保市委关于打造“红色物业”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做好调查摸底,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基本情况信息库

各区房管局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建立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基本情况信息档案,安排专人据实填写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1)、公有制物业企业党建工作基数台帐(附件2)、非公有制物业企业党建工作基数台帐(附件3)、物业小区“三方联动”情况汇总表(附件4)。对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小区基本情况,企业的规模、人员、党员数量、党组织设立情况、党组织关系隶属情况、所在街道社区选派党建指导员或联络员、社区“两委”成员(或在职党员)担任物业服务企业义务质量总监、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党员负责人兼任街道“大工委”成员或社区委员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掌握。调查工作要责任到人,信息填报由领导审核把关,确保准确无误。各区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5月19日前完成,以区为单位建立信息库,并及时向市局报送。

三、加强分类指导,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按照属地管理和区域化党建理念,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一般隶属区委或所属街道党工委领导。各区房管局要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的协调指导力度,加强与街道和社区联系,积极支持配合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方式,联动推进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组织,对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要通过选聘党员大学生、协调转接企业党员组织关系、发展新党员等方式尽快建立党组织,做到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建尽建,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通过街道选派党建指导员开展党的工作和活动,实现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的有效覆盖。

四、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推进“三方联动”机制有效运行

坚持街道社区党组织在物业小区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小区群众代表对“三方联动”工作进行评议。各区房管局要总结“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经验做法,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主动邀请街道社区推荐社区“两委”成员担任物业服务企业义务质量总监,派遣党建指导员加强企业党建和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积极向街道社区推荐物业服务企业党员负责人兼任街道“大工委”成员或社区“两委”委员,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自觉接受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促进“三方联动”机制有效运行。

五、加强督办检查,确保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作全面完成

市房管局将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统筹部署和工作指导,及时协调解决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面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抓好整改。

各区房管局要在区委组织部的领导下,加强与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的开展,依据物业服务企业名册,对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组建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确保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顺利开展,“三方联动”机制有效运行。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及时与所在街道社区党组织联系,在街道社区党组织指导下有序开展党组织组建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区房管局。

各区物业服务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和“三方联动”机制运行进展情况(含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情况汇总表),请各区房管局汇总后于每月28日前报市房管局物业处。

联系人:周建宏  电话:85482480  电子邮箱:2990909558@qq.com

 附件:

(1 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基本情况汇总表.2 公有制物业企业党建工作基数台帐.3 非公有制物业企业党建工作基数台帐.4 物业小区“三方联动”情况汇总表.5 邀 请 函) .doc.doc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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