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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成都市高新区成都高新和平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日期:2021-01-05
| 一、项目编号 | |||
| 5101852020001124 | |||
| 二、项目名称 | |||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成都高新和平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川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高新区双化桥街5号1楼 | ||
| 中标(成交)金额 | 1193097.00元/年 |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 成都高新和平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范围为高新和平学校所涉及区域,服务内容包含安全防范服务、环境卫生服务、设施设备维修服务、绿化管护、文印及体育场管理。服务要求:1、供应商对其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的疾病和人身安全、安全责任事故、劳务纠纷等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2、供应商须承诺拟派员工最低工资标准应高于当年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相关法律为员工购买各项保险。3、根据采购人工作需求,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物业服务项目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4、学生放假期间,供应商根据工作量和采购人总务处的要求安排留守值班人员,保持学校的物业服务管理正常运行,管理目标不变。5、供应商拟派服务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上岗,标志明显,衣着整洁,不披衣散扣,不穿拖鞋,讲文明,提供普通话服务,衣物晾晒在室内或指定区域。安全护卫人员要求24小时在校值班。保洁工作应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要点,制定出具体的工作标准、检查标准。6、学校会议、活动、考试等的设施设备、桌椅搬运和布置工作的清洁卫生工作,协助学校送餐工作。7、按照学校划定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及管理目标成立相关机构,制定相应工作流程、工作制度、监督考核办法,合理安排人员,科学管理,严格要求,达标运行。学校分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沟通、整改,规范运行。8、供应商需承诺拟配置的员工无犯罪倾向、无犯罪记录,无精神类疾病。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均合格后方能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标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 唐志华、姜卓颖、吴英(业主代表) |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 |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 | ||
| 七、公告期限: |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 1、财政性资金,预算执行号:(2020)1288号。2、预算品目:(C1204)物业管理服务。3、政府采购监督机构: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82829642。4、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197786.00元/年,最高限价人民币1197786.00元/年,供应商最后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5、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高财发[2019]141号)。 |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 | 成都高新和平学校 | ||
| 地址: | 高新区三瓦窑和平小区天和路10号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彭潇;联系电话:028-66830025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 名称: | 成都市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
| 地址: |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11楼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莉玮;联系电话:028-85177566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彭潇 | ||
| 电话: | 028-66830025 | ||
| 十、附件 |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附件 |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