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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内江:0.35元涨到0.7元!新物业“涨价”被质疑非法进驻 街道办:有瑕疵

来源:红星新闻  日期:2021-01-05

 近段时间,四川内江兴隆小区因新物业的事,闹得不可开交。小区部分业主称,原有物业撤场后,在众多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社区“引进”新物业,且新物业进驻后单方面“涨价”。为此,他们认为社区“引进”新物业是非法的,众多业主已“签名”表示不接受。2020年12月31日,涉事物业公司表示,他们是和社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合法进驻的。小区所在社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小区未成立业委会的情况下,社区代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出发点是为了小区管理得更好。此外,引进新物业管理小区也是遵循大多数业主的意见。1月4日,辖区街道办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引进物业的初心是为了让小区管理得更好,但操作中确有瑕疵。目前,街道办、社区正协调解决此事。当地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则表示,解决这一争端的最好办法是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共同决定。

↑兴隆小区一、二期大门

『业主』

反对“非法”进驻的新物业

其单方面“涨价”

兴隆小区是安置还房小区,分三期建设,其中一、二期建在一起,882户住户入住已10多年。

据业主们介绍,自入住起,小区一直由内江嘉宏物业管理,物业费为每月每平方米0.35元,小区内部停车不收费。直到2019年底,内江嘉宏物业撤场。此后,小区由社区过渡管理,大多数住户缴纳了每户100元,用于社区组织的“应急小组”管理小区,如清扫垃圾等。

“(2020年)8月,新物业进场。”多名住户说,新物业修建了车辆进出闸门、保安亭等,还在小区砍伐树木,以建设停车位。但他们称,自己对新物业进驻并不知情。“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新物业也没有与我们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去年12月31日,红星新闻记者在小区走访时,除个别住户称曾看到社区居委会在小区张贴的相关公告外,数十位业主称自己未看到。“年轻人都忙到上班,老年人又不懂。”有业主称,新物业是社区找来的。

至少数十名业主认为,在众多业主“不知情”、未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社区“引进”新物业是非法的。他们称,尽管如此,小区业主在前期并无多大意见,因为他们多数也希望有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直到去年12月,因为业主车辆进出小区被要求缴纳“停车卫生费”,双方发生争执。

小区一些业主对新物业有了意见,有的希望其撤场。

对于物业费上调,小区业主意见不一,有的认可物业费随物价上涨而上调,但需要提升服务。他们表示不能接受的是,新物业进驻后单方面“涨价”。“物业费原来三角五,他们进来后就要收七角五,后来改为七角。原来停车不收费,现在停车每月还要交80元的卫生费。”多名业主认为,新物业的收费标准是单方面的,并未与他们协商和签订合同。

“现在已有494户业主签名。”1月4日,小区有业主表示,这些签名的业主都是反对新物业,要求其撤场的。

『社区』

事先征集业主意见

合法引进新物业

去年12月31日,红星新闻记者在兴隆小区一、二期发现,小区大门处张贴有新物业四川康祥物业公布的物业收费标准。其中,住宅和商铺的物业费分别为每月每平方米0.7元、1.5元,小型汽车每月收取80元卫生照明费,临时停车24小时最高15元。此外,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每月收费30至80元不等。

对于小区业主的质疑,四川康祥物业的工作人员仅表示,他们和社区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是合法进驻的。

↑四川康祥物业在小区公开的物业收费标准

解释一:曾进行调查问卷

小区所在的东兴区西林街道汉安社区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因物业收费标准低、收费率低,兴隆小区一二期原有物业经营不善,便在2019年底撤场。此后,社区成立由社区主任、副主任、监委会成员及老党员等组成的应急小组,临时过渡管理小区,并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每户收取卫生费100元。但截至去年12月31日,882户业主中,仍有115户未交费。“原来的物业撤场后,我们就告知小区成立业委会,但没人响应。”

社区相关负责人还称,兴隆小区原有物业公司撤场后,社区曾通过街道办和内江嘉宏物业协商,希望对方留下,但未果。“因为小区的事情由小区业主做主,我们社区不能代为行使权利,必须征求大多数人意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开展工作。”该负责人说,应急小组在收取100元卫生费时,通过入户调查询问的方式征集了业主是否愿意引进物业、物业费收取标准的意见。

“(业主)没签字,只是打了勾。”该负责人介绍,通过问卷调查,最终收回540多份有效问卷。其中,328户业主愿意物业费涨至0.6元,121户表示随大流,8户希望保持原有0.35元的收费标准,另有7户、77户和8户分别愿意涨价至0.5元、0.7元和0.8元。但在现场,便有业主否认接受社区的问卷调查,对问卷调查表示不认可。

解释二:曾张贴《告全体业主书》

该负责人说,为了更好管理小区,社区根据大多数业主的意见,决定请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但接触多家物业公司后,对方都表示不愿意来,甚至有物业公司称“物业费收8角都不来”。此后,接盘管理兴隆小区三期的四川康祥物业和他们联系上,双方进行协商。每次协商,小区应急小组成员都参加了。

在交谈后,去年3月,社区在小区张贴《告全体业主书》,告知业主四川康祥物业愿意暂时接手兴隆小区一、二期,并希望业主们提意见或推荐物业公司。在多次交涉后,去年7月31日,社区和四川康祥物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并由不到10名业主代表作为“见证人”签名。

那么,业主代表是如何产生的呢?“代表必须是产权持证人,我们还是找的几个党员,就是应急小组的。”该负责人说,当时,业主代表都不愿意签名,社区就告知代表签名“只是代表自己意愿”。

据其提供的资料,8月12日,社区在小区再次贴出《告全体业主书》,告知业主小区应急小组、居民代表与四川康祥物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费为每平方米0.7元,其中提取0.05元作为小区维修基金,此外还将收取每辆车每月80元的占道停车卫生费。8月16日,四川康祥物业进驻小区。

“可能是物业和业主发生了摩擦,业主在(2020年)12月开始和物业有了矛盾。”对于小区业主质疑社区非法引进物业等问题,该负责人回应称,社区引进物业管理小区是合法的。她还说,她在小区开院落会时说过不妥之处如何弥补的问题,合同中也写明了“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目前,社区仍在协调处理此事。

↑兴隆小区一、二期

『街道办』

操作上“有瑕疵”

正积极协调双方解决此事

去年12月31日,小区所在的内江市东兴区西林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兴隆小区一、二期选聘新的物业前,社区征集了业主意见,程序上没有问题,但调查问卷上无业主签字“有瑕疵”。

今年1月4日,内江市东兴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前期物业撤场后,根据相关规定,小区物业选聘由业主共同决定。“按此前规定,选聘新的物业,需要‘双过半’业主同意。”该负责人说,无论小区是否成立业委会,都需要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表决同意。

“有业委会,由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如果没有业委会,社区作为代管,可作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该负责人表示,但物业服务合同不能由业主代表签订。此外,按此前规定,物业费也需签订合同的双方协商,并经“双过半”业主同意。

红星新闻记者查询发现,今年1月1日前施行的《物权法》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由业主共同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后,原有《物权法》废止,小区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仍由业主共同决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解决兴隆小区一、二期物业引进争端的最好办法是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来决定。

1月4日,西林街道办另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小区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委会或业委会人数不足总数1/2的,新一届业委会产生前,可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乡(镇)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初心是为了小区管理得更好。”该负责人表示,兴隆小区一、二期引进新物业的操作确有“瑕疵”。目前,街道办、社区正支持小区成立业委会,并积极搭建平台,协调业主和物业解决此事。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编辑 于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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