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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成都市高新区成都高新区中和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日期:2020-11-25




一、项目编号

    5101852020000983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成都高新区中和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火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新大道创业路16号火炬大厦A座1楼

    中标(成交)金额185.2164万元/年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名称:成都高新区中和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校园内所有的公共区域、卫生间、办公室、功能室、会议室、阶梯教室、体育馆等。;服务要求:(一)供应商要有严格的规章制度,有长效的培训和提高服务人员素质的长短期计划,有行之有效的训练考核机制,使服务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提高,杜绝服务人员到位后,无人管理无人监督现象;(二)供应商进场以后,服务人员上岗前,应针对实际情况对所有上岗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三)拟配置本项目所有的管理及服务人员应服从采购人的临时调配并完成工作;(四)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的疾病和人身安全等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五)为本项目所配置的服务人员在职期间的工资标准、劳保、福利等不得低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最低标准,在职期间为其购买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保险。(六)根据采购人工作需求,应按要求提供物业服务项目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七)保洁用具、安保服饰日用品、对讲机、秩序维护员警用器具由供应商提供。(八)房屋建筑主体、公用设施设备、供水 、供电、供气、消防、电信、垃圾中转站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时,成交供应商负责协助采购人进行运行和管理,所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九)学生放假期间(寒、暑假)供应商根据工作量和学校后勤部门的要求安排留守值班人员,保持学校的物业管理正常运行,管理目标不变。(十)供应商人员着装上岗,标志明显,保洁工作应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要点,制定出具体的工作标准、检查标准。(十一)按照学校划定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及管理目标成立相关机构,制定相应工作流程、工作制度、监督考核办法,合理安排人员,科学管理,严格要求,达标运行。学校分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沟通、整改,规范运行。(十二)供应商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和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对该物业项目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十三)采购人提供物业管理办公用房。;服务时间:本采购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标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其他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高云、刘海英、康佑萍、(业主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财政性资金,预算执行号:(2020)1171号。2、预算品目:(C1204)物业管理服务。3、政府采购监督机构: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82829642。4、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890000.00元/年,供应商最后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5、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高财发[2019]141号)。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高新区中和小学
    地址: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学苑路4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856514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市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11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8-85177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8-8565144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附件
    2.评审文件: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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