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1501号万和中心3栋806号
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1501号万和中心3栋806号
服务热线1
028-86125310
服务热线2
19983396406
咨询热线
19982123358
028-86125310
服务热线2
19983396406
咨询热线
19982123358
邮箱
scwyglw@sina.com
scwyglw@sina.com
【成都】成都市高新区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日期:2020-10-26
| 一、项目编号 | |||
| 5101852020000859 | |||
| 二、项目名称 | |||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川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高新区双化桥街5号1楼 | ||
| 中标(成交)金额 | 198.3396万元/年 |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 名称: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校园安全管理、环境卫生服务、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含水电服务)、绿化养护服务、文印及体育场馆管理服务、车辆管理服务;服务要求: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投标人协助和配合本地公安机关维护公共秩序,向采购人提供群防群治的安全防范服务,投标人负责学校的安保工作,就学校的治安、消防、交通及学生安全进行防范管理服务。安全服务工作应每天24小时全天候进行,每学期定期举行两次消防演练,每月检查消防栓和灭火器并做好巡查记录,保证随时启用。应安排专业人员持相关专业证件监测学校消防安全控制室,保证24小时有人监控。上班期间必须集中精力,不得出现玩手机、抽烟等与工作无关和有损学校形象的行为,认真履行职责,维护门卫秩序,严禁车辆在大门两侧停放及小贩乱摆乱卖,保证大门交通畅通。增强岗位的主动性,对进入学校的人员应主动打招呼,礼貌询问、核实身份;其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标准:(一)针对本校提供适合学校的管理方案,包括,岗位职责、人员培训、作业流程、考核办法等。(二)标准化作业流程和礼节礼仪,现场主管制定统一的培训课程。(三)投标人定期评选优秀员工,给予一定奖励,人员工作积极性;让其融入到团队当中,更好的服务于学校;其他服务标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 余治雄、付玲、邹文林、曾国友、付晓(业主代表) |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无 |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 | ||
| 七、公告期限: |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 1、财政性资金,预算执行号:(2020)0842号。2、预算品目:(C1204)物业管理服务。3、政府采购监督机构: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82829642。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00000.00元/年,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5、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高财发[2019]141号)。 |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中学 |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888号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耿老师;联系电话:028-67133931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 名称: | 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
| 地址: |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11楼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8-85177566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耿老师 | ||
| 电话: | 028-67133931 | ||
| 十、附件 |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