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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日期:2020-08-27
| 一、项目编号 | |||
| 5101012020600752 | |||
| 二、项目名称 | |||
| 四川省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和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1288号派都广场1栋C座4楼 | ||
| 中标(成交)金额 | 25320000 |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 服务类:名称: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物业管理服务。服务范围:(一)负责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南区及北区日常保洁服务工作(包含医护办公室、病房及相应院内公共区域)。(二)负责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南区及北区日常中央运送服务工作。(三)负责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南区7号、8号电梯操作服务及北区电梯引导服务工作。(四)负责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南区及北区维修服务工作。(五)负责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南区及北区重症监护室辅助人员服务工作。服务要求:一、办公用房、库房由采购人提供。二、公用水电(包括空调、清洁卫生、生活各类用水及蒸汽)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提供各类垃圾桶、各类地垫、医用消毒品、医疗垃圾袋、厕所擦手纸、卷纸、洗手液、电梯消毒剂、医疗垃圾的外运和垃圾处理。三、投标人提供打印办公设备和耗材。四、投标人提供的工具、耗材、设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经正规渠道采购,具有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五、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含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节假日加班费、服装费及办公低值易耗品,办公、环境维护所需工具及低值易耗品、物料消耗、企业合理管理费、合理利润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费用。六、节能管理:物业管理工作中,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用水、用电、用气,加强维护和巡查,消除不必要的能源消耗。七、投标人负责为本项目配备的工作人员提供院感培训,采购人为培训工作提供配合。投标人承诺专职培训师定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八、投标人应有岗前培训机构,服务人员100%经过岗前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定期进行职业培训和考核,教育员工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共财物。礼貌服务,日常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遵守医院服务标准和要求。组织所有员工参加感染知识培训及学习基本的操作规程。九、保洁人员根据医院院感管理要求,协助各病区收集特种垃圾。负责与特种垃圾回收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签字手续清楚,不得任意遗弃或以其他方式造成特种垃圾流失。其他废旧物资根据医院规定,由医院统一组织人员回收。十、在合同期内,如因政府政策变化(如税收、最低工资、社保调整),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调整。十一、投标人项目质量管理需满足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十二、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制定合理的物业服务分析,应满足采购需求,包含①本项目特点的分析理解、②项目服务方案的整体设想和策划、③物业服务整体方案目标定位和工作重点、④项目入驻和承接查验方案4个方面。十三、投标人应根据医院的特殊情况制定符合医院需求的应急预案(如火灾、建筑物垮塌、水浸自然灾害及公共安全、医疗废物丢失、院感暴发事件、突发事故),并需重点制定合理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我院已被指定为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人定点收治医院,本预案中应包含能合理执行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十四、★投标人承诺对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的疾病和人身安全、安全责任事故、劳务纠纷等,都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十五、★如因清洁、洗涤剂、消毒剂、地面保养等产品使用不当给医院造成任何损失的由投标人负责恢复或依法赔偿。十六、★投标人承诺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薪资不得低于成都市最低薪酬标准。在职期间为其购买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保险,其人员工资标准、劳保、福利应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十七、★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十八、★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设备及清洁剂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环保要求、符合医院院感要求,要有相应制度管理十九、投标人具有2017年1月1日(含1日)至今非住宅类物业管理服务经验并获得业主好评。二十、投标人需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使各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处于良好的服务状态,提升安全生产服务水平。二十一、投标人具有物业医院中央运送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系统接收科室病区运送任务需求,指派相关派送员执行,并监控任务执行状态,系统自动记录运送所有任务类型,派送员工作频次、时间、运送任务执行状态,系统自动生成各科室病区任务发出数量。通过信息化系统赋能中央运输,实现全程可追溯的管理诉求,为临床及病人提供更加高效准确、及时有效的优质服务。在此基础上,投标人具有使用物业医院中央运送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关经验。二十二、根据采购需求,制定相关物业管理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标准: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 资格审查小组:刘素蓉、敖文英; 评标委员会成员:刘素蓉(采购人代表)、敖文英(采购人代表)、崔黎丽 、杨海英、康佑萍、甘铮、于志华(组长) |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用。 |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 | ||
| 七、公告期限: |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 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2020)1570号。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2600万元;最高限价:2600万元/年。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采购人或市公资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咨询电话:028-85988124。 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联系电话:028-61882648。 政采信用担保融资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财采发〔2020〕20号)。 |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万象北路18号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高亮;联系电话:028-85312122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 名称: |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 地址: |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婕、杨曾睿;联系电话:028-85988124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婕、杨曾睿 | ||
| 电话: | 028-85988124 | ||
| 十、附件 |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