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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温江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日期:2020-07-02
| 一、项目编号 | |||
| 5101012020000708 | |||
| 二、项目名称 | |||
| 四川省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温江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华昌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 | ||
| 中标(成交)金额 | 1746708 |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 服务类:名称:物业管理服务,服务范围:秩序维护服务、保洁服务、会务及咖啡间健身房服务、实验室玻璃仪器洗涤服务、绿化服务。服务要求: 一、投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制定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应包含整体设想及策划、组织机构架构图和工作职能运行图,针对本项目物业需求特点提出重难点分析;投标人参加本项目,自身优势与有利条件分析;投标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包含人员聘用及管理办法、考勤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办法,投标人人员管理办法中,应包含本项目所有岗位工作职责、奖惩办法;投标人应制定文明服务计划及承诺。二、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服务要求,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在遇有紧急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包含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应在5分钟内及时处理,并报请采购人相关部门;具有基本的急救能力,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联系救护人员。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件时,采购人对中标人有直接指挥权。 三、中标人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四、中标人利用自身资源满足临时应急(如院内重要接待、临时性搬抬任务、加班等)抽调安全保卫、清洁服务等的调遣能力。 五、履约期间,如遇增量情况,在补充协议中体现,但补充协议合同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六、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说明:按照招标文件3.3.9承诺函内容进行承诺)。 七、投标人须承诺对本项目人员工作期间的疾病和人身安全、安全责任事故、劳务纠纷、劳资纠纷等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说明:按照招标文件3.3.9承诺函内容进行承诺)。 八、投标人承诺本项目人员薪资不得低于成都市最低薪酬标准,在职期间为其购买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保险,其人员工资标准、劳保、福利等应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说明:说明:按照招标文件3.3.9承诺函内容进行承诺)。 九、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含所有人力成本(包含工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大病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等福利费,餐费补贴,节假日加班费、年终奖金等),服装费,办公低值易耗品,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十、服务人员职业道德要求:所有服务人员应遵纪守法,严格遵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及要求;做到公私分明,不得将公物私用、占为己有;不酒后上岗、严禁上班时间饮酒;着装整洁,注重个人姿态,不穿便服上岗,不留长发、剃光头、染奇异发型、佩首饰;员工之间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不相互发生吵架、打架,不与访客、采购人工作人员发生吵架、打架;做到公私分明,不得将公物私用、占为己有。 服务时间:1年。服务标准: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 资格审查小组:贾晓蓉、魏星。 评标委员会成员:贾晓蓉(采购人代表)、钟燕、牛鸿、张英、苍惠荣。 |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用。 |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 | ||
| 七、公告期限: |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 资金来源、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2020)0196号。预算品目:C1204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180万元/年;最高限价:175万元/年。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采购人或市公资交易中心提出质疑。 质疑咨询电话:028-85988124。 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联系电话:028-61882648。 政采信用担保融资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财采发〔2020〕20号)。 |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科技园武兴二路10号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文丽;联系电话:028-85361641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 名称: |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婕、陈秋月;联系电话:028-85988124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文丽 | ||
| 电话: | 028-85361641 | ||
| 十、附件 |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