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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关于做好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的函

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日期:2020-01-22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省直事业单位,中央在川单位、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专家资源,储备各专业技术人才,我厅拟建立以需求和服务为导向,统一管理,资源共享,分类科学、使用方便、效能显著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库”,现就建库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工作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作奉献。

  (二)具有建设工程副高级(副教授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物业管理专家可放宽至中级职称,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满10年),具备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丰富的工程技术和管理、教学实践经验,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

  (三)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规范、规程。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

  (四)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

  身体健康并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以下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一)“天府英才卡”持有者。

  (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三)四川省政府特聘专家。

  (四)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五)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六)其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称号的专家。

  二、推荐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根据本人自愿申报原则和申报条件,确定单位推荐人选,并组织推荐人选通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申报(进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人事教育处栏目-专家库申报系统)。

  (二)被推荐人选按照工作服务方向,结合自身情况,可申报承担一项或多项工作,并通过专家库申报系统填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入库申请表》(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有签署意见和盖有公章的扫描件上传系统)。

  (三)主管部门负责填写《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入库推荐汇总名册》(附件)并统一报送。其中,省属单位由省级主管部门汇总;中央在川单位、省属高校审核后直接汇总;市州企事业单位(包括在本地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非公企业)由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排布置、审核及汇总;在省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非公企业,由本单位审核后直接汇总。

  (四)我厅对单位或主管部门填报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入库推荐汇总名册》确定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报厅长办公会审定后,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入库并颁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聘书》(电子证书)。专家1届聘期为3年。审核未通过的在申报系统中告知本人。

  三、工作要求

  (一)“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库”的建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西部创新人才高地,为我省住房城乡建设政策制定、宏观决策,开展专业技术审查、评审、评优评奖、成果鉴定、专题讲座、技术咨询服务、科技扶贫、专家下基层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的重要举措。请各地各单位大力支持,严格审查,把本人自愿,符合条件,单位同意,能代表本地、本单位专业特点和技术实力,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的专家推荐入库。

  (二)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0年2月3日,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4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入库推荐汇总名册》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请于2020年2月29日前报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

  联系电话:人事教育处  张敏如  028-85568205(传真)、85564492 ,信息中心 田爽   028-85378897

  邮箱:327466712@qq.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邮编:610041


  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入库推荐汇总名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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