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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全市违法建设治理暨第二次物业企业管控小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会
为贯彻落实《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违法建设分类处置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物业企业管控小区违建作用。2019年9月18日,都江堰市综合执法局召开了全市违法建设治理暨第二次物业企业管控小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会,都江堰市住建局、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以及全市100余家物业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都江堰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王志海莅临出席。会上,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王志海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聚焦重点,强化认识。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拆违治违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聚焦各小区违建屡禁不止等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强化源头治理,抓好源头管控。二是明确职责,完善制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各小区违法建设日常巡查机制。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装修材料和施工工具出入小区登记制度,不让违建材料流入小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从源头处杜绝新增违建。三是加强考核,严防反弹。行业主管部门要将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违法建设管理情况纳入日常考核管理内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的认真履行装饰装修管理职责。
都江堰市综合执法局局长邹文在会上通报了近3个月来综合执法局受理违法建设投诉案件的情况。对小区违建目前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一是小区违法建设未能实现群防群控。物业公司落实巡查、发现、制止和上报责任不到位。小区业主缺乏共同监督制约意识;二是部分小区存在较大搭建空间;三是部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存在包庇纵容违法建设的问题。究其原因,一是执法体制改革以来,宣传不到位,部分物业企业对于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划转至综合执法局还不知晓;二是部分小区物业企业守法意识不强;三是部分物业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员工素质参差不齐。同时邹文同志对小区违法建设治理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物业公司应充分履行好源头防控职责,严格落实建筑材料进入小区登记制度;二是物业企业要履行违建发现、劝阻、制止、报告义务;三是要按照全市“控增量、减存量、严执法”的违建治理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
都江堰市住建局副局长彭科在会上就小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对物业企业提出要求。物业企业在违建治理工作中要切实落实管理责任,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做好事前防控,物业企业要建立施工材料机具出入登记制度、日常巡查发现制度和及时劝阻报告制度,积极参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对不配合执法部门工作或履行不到位的物业服务机构将采取扣减信用记分,取缔星级院落评选资格,建立物业企业黑名单等惩戒措施。
会上,北京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因物业管控不严造成的锦润青城项目存在部分业主违章违建现象作了发言。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积极配合的态度,对小区违建严加管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