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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永丰街道2018年全面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的实施方案
按照都江堰市委组织部、都江堰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都江堰市城乡房产管理局、都江堰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面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都社治发〔2018〕15号)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解决物业服务管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为导向,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为目标,深入实施“党建引领共治、美好家园共建、品质提升共享、创新发展共进、失信惩戒共鉴”五项举措,加快构建体现新发展理念、符合城市治理规律、适应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建设需要的物业服务管理科学发展体系。
二、主要目标
用3年时间,建立健全“组织联建、事务联议、阵地联用、机构共存、工作共管、资源共享”的“三联三共”物业服务管理机制。城乡物业管理能级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业主依法民主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品质进一步改善,形成适应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要求的城乡物业服务管理格局。
三、组织保障
成立永丰街道全面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相关工作。
组 长:曾滢茜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刘建华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田黄鹤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龙晓辉 党工委副书记、武装部长
李 梁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马天岭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马 姝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刘存婷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何志宏 党工委委员、永丰派出所所长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各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龙晓辉同志担任。
四、健全“三联三共”机制,实施党建引领共治
(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民委员会、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机构等共同参与的“三联三共”物业服务管理机制。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区域由社区党组织领导,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在有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探索业主代表大会、监事会制度。
(二)加强社区“两委”的监督作用
建立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专人专职专责”制度,探索符合条件的居民委员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委员。鼓励业主委员会委员、单元楼栋长进入“网格员”队伍。探索小区居民多元参与机制,鼓励居住(含租住)在物业管理小区的居民经民主选举产生院落(小区)自治组织,保障小区内非业主住户相关居住权利。
(三)深化物业管理区域党建联建
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流动党员管理,在有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党组织,隶属社区党组织管理。推动党组织活动开放共享,引导物业管理区域党员在隶属一方、不转组织关系的基础上参加物业管理区域党组织活动。到2020年,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党组织有效覆盖率达到100%。
(四)加强物业服务机构党建联建
通过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方式在物业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协会组建党的组织。推行驻区物业服务机构党组织、党员到社区党组织报到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蓉城先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示范行动。将党组织建设、作用发挥作为物业服务机构创先评优的考核指标。
五、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实施美好家园共建
(一)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在社区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可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组成人员包括居委会委员、社区居民代表、社区议事会成员、居民小组长和党员骨干等。建立健全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和责任清单。到2018年底,全街道城乡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设立率达到30%;到2019年底,全街道城乡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设立率达到60%;到2020年底,全街道城乡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设立率达到100%。
(二)完善基层议事协调机制
建立由“两委”领导,多方参与的定期议事协调机制。推动社区建立和落实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制度、矛盾纠纷台账及销账制度、物业管理区域日常巡查通报制度,到2020年实现各项制度建立全覆盖。
(三)规范业主委员会工作
依法推进业主大会建设,保持业主大会设立率80%以上。细化业主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探索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培训评价机制。严格执行共有部分经营收支定期公开制度。探索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奖补制度。
(四)提高业主共建共治能力
宣传推广《成都市文明公约》,开展文明社区、文明院落(小区)、文明家庭、市民友善优雅行动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业主大讲堂”“道德讲堂”等业主互动平台,开展“培育新市民六讲”活动,创新开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市民文明素养。推广“互联网+管务公开”,定期开展“业主开放日”“业主体验日”“业主志愿服务日”活动。开展“最美阳台”“最美楼栋长”评选。
六、补齐物业服务管理短板,实施品质提升共享
(一)改善物业服务管理基础条件
制定物业服务管理基础设施和服务用房建设标准并纳入基本建设程序。推进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制度,加强自管账户监管,完善维修资金续筹机制,探索建立老旧院落、商品房小区、征地农民安置居住区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二)提高城乡物业服务管理覆盖面
持续推进老旧院落改造。建立老旧院落整治改造后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各社区、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明确时间、人员、任务和标准,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配合,统筹协调。科室、社区之间要密切协作,加强衔接,及时化解、处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督查,严格追责。全面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街道办纪工委不定时对此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严格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对工作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责任单位和科室要严格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