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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2018年度全市第一次物业管理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为加强我市物业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全市物业服务发展品质、环境品质、服务品质,按照《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我爱成都 美丽家园”为主题的物业管理“品质年”活动的通知》(成房发〔2018〕30号)和《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启动2018年度第一次物业管理大检查的通知》(成房发〔2018〕40号)要求,2018年4月以来,市房管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物业管理项目进行了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大检查从4月开始,分为物业服务机构自查自纠、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重点检查和市房管局随机抽查三个阶段。物业服务管理机构采取“严格对标,查漏补缺”的方式,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市房管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我市物业服务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各检查单位按照方案要求,不去机关、不听汇报、直奔现场。市房管局抽检过程中,邀请行风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确保检查结果公开公平公正。本次大检查累计出动检查人员3970余人次,检查物业管理项目1379个,发出整改通知书761份,并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大检查基本达到预期效果。 二、好的方面和主要问题 本次大检查主要围绕物业服务规范执行、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和主题年活动推进三个方面情况展开。从抽检情况看,绝大多数物业服务机构对本次大检查高度重视,准备充分,密切配合,立查立改。能够对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结合行业服务标准,认真规范服务内容;能够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深刻认识安全形势,认真排查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要求;能够准确把握发展趋势,主动突破发展瓶颈,深刻理解主题年意义,推进企业品质提升。通过此次大检查活动,有力促进了全市物业服务质量的整体提升,有效巩固了物业服务行业的良好安全形势,有序推动了“品质年”活动要求的落地落实。 尽管此次物业大检查达到了促进物业服务质量品质整体提升的目标,但也暴露了一些问题。物业服务规范执行方面,少数物业服务管理项目存在档案管理不善、无管理痕迹、物业服务合同失效等问题;安全生产要求落实方面,部分物业服务管理项目存在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应急预案不完善、消防设施无法正常运行、安全设施设备维养不到位和重点区域安全标识缺失等问题;主题年活动推进方面,部分企业存在“品质年”活动资料缺失、管务公开不完整、未全面制定和落实物业服务品质提升工作方案等问题。 三、处理意见和下一步工作 根据本次大检查情况,市房管局决定对存在问题较多、整改不到位的新港国际花园、怡丰花园等39个物业管理项目予以通报批评,给予负有管理责任的物业服务企业(名单附后)批评和相应信用记减分处理,责成项目所在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督促相关物业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整改。 下一步,市房管局将持续保持物业管理大检查的高压态势,主动回应广大市民对品质物业服务的向往,着力解决物业服务管理面临的难点、安全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下半年将再开展一次全市性物业管理大检查,继续曝光和惩戒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树立“依法服务、依约服务、品质服务”的新气象、新面貌。 附件:2018年度全市第一次物业管理大检查通报批评项目及物业服务企业名单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附件 2018年度全市第一次物业管理大检查 通报批评项目及物业服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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