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1501号万和中心3栋806号
028-86125310
服务热线2
19983396406
咨询热线
19982123358
scwyglw@sina.com
【成都】成都市武侯区房产管理局 关于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前期)物业服务 合同期满时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管理活动依法正常进行,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就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期满时相关事宜的通知如下: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物业服务企业不再续约的,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1.业主大会成立的,在解除合同60日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拟退出原因、退出时间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委员会,就退出事宜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15日。同时填写《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管理情况登记表》,到区房管局备案。
2.业主大会未成立或在解除合同60日前业主大会仍未选聘到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告知街道办事处、社区,填写《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管理情况登记表》,到区房管局备案。
3.物业服务企业在未正式退出前,应当继续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做好物业服务工作。
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物业服务企业决定续约的,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1.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60日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续约决定书面报告业主委员会,并请业主委员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60日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是否续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表决。报告同时抄送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
2.物业服务企业在将续约决定书面报告业主委员会之前,应登陆http://www.cdwhwg.com中的“办事指南”栏目,查询本物业管理区域是否具备采用手持投票终端和微信投票方式征集业主表决意见的条件。登陆http://www.cdwhwg.com中的“办事指南”栏目未查询到物业管理区域信息的,可向区房管局提出查询申请进行确认。
3.物业管理区域具备采用手持投票终端和微信投票方式征集业主表决意见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续约决定书面报告中,进行说明和提出建议、意见。
4.业主委员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60日前,未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是否续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表决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将情况书面报告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请求街道办事处督促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是否续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表决。报告同时抄送区房管局。
5.物业管理区域具备采用手持投票终端和微信投票方式征集业主表决意见条件,物业服务企业已建议采用而业委会不采用时,物业服务企业可书面请求街道办事处协调,并告知区房管局。
三、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项目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出交接事宜,履行交接义务;合同未约定退出交接事宜的,应当在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出交接事宜,履行交接义务。
特此通知。
附件: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管理情况登记表
成都市武侯区房产管理局
2017年3月13日
点击查阅下载:成都市物业管理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管理情况登记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