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1501号万和中心3栋806号
服务热线1
028-86125310
服务热线2
19983396406
咨询热线
19982123358
行业动态
您的当前位置为: 网站首页  >  行业动态  >  行业动态

【四川】需重视业主电子投票系统“建而难用”的问题

来源:成都三泰联合物业管理师事务所  日期:2026-07-27


微信图片_20260804141911.png

2026年7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强调,要以“绣花功夫”不断提升小区物业管理和便民服务水平,努力让居民群众满意;要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积极探索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新模式,用心用情为居民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加强社区治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指明了方向,也对完善业主自治制度、推动小区治理现代化提出了更高要求。

居民小区是基层治理的基本单元。业主大会是小区治理的核心制度安排,《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明确规定,选举业委会、选聘物业企业、使用维修资金等九类事项须由业主共同决定。然而,“业主大会会议召开难、业委会选举难、事项表决难”,这“三难”已成为制约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突出短板。

业主大会是小区治理的法定决策机构,但很多小区连业主大会会议都无法有效召开。传统纸质投票环节繁琐、周期过长、成本高昂,挨家挨户送票、收票、人工唱票,一个小区开一次会议动辄耗时数周甚至数月。据媒体报道,一些地方出现“代签冒投”、投票结果争议等问题,甚至个别小区被曝出投票户数超过小区实际总户数的现象②,投票规范性难以保障。投票投不起来,业主大会会议就开不起来;会议开不起来,业委会就成立不了;业委会成立不了,小区公共事务容易出现无人组织、无法决策,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决权难以落到实处。

近年来,全国各大中城市纷纷建设业主电子投票系统。据不完全统计,根据各地政府官网及公开报道,全国已有不低于60个地级以上城市上线运行了官方业主电子投票系统或智慧物业平台中的电子投票功能,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成都、武汉、南京、福州、南宁、合肥、济南、长沙等地均已上线运行,系统覆盖率不断提升,寄望于用数字化手段破解“三难”。然而,一个令人深思的现象是:系统建起来了,使用率并不高,主要是业主们不好用、不愿用,甚至用不起来。电子投票系统在一些地方沦为“数字盆景”,出现有平台少用户、有制度少参与,系统“建而难用”的困局亟待破解。

从技术角度看,人脸识别、区块链存证、政务平台整合等技术手段早已成熟,建设一个简单可操作的电子投票系统并不困难。那为什么现实中却如此之难?表面看是技术问题,实质是相关机制问题。部门数据壁垒、历史数据“欠账”、财政投入不足、系统设计脱离群众、制度层层加码,多重因素交织在一起。更深层地看,这背后折射的是正确的政绩观问题。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③,“把老百姓关心的事一件一件办好”④。建一个电子投票系统容易出“看得见”的政绩,平台上线了、系统建成了,至于老百姓用不用、好不好用则不在考核之列。正是这种“重建设轻使用、重形式轻实效”的政绩观,导致系统设计之初就偏离了群众需求。破局的关键,不仅在于技术升级和体制机制改革,更在于端正政绩观,把“群众用得上、用得好、用得放心”作为衡量电子投票系统建设成效的唯一标准。

当前业主电子投票系统从建立到使用,主要有四个突出问题:

一是系统不好用。 电子投票系统的核心价值在于“便捷”,让业主随时随地可以投票,让业主大会会议开得起来、让业委会选得出来。然而,不少城市的系统设计复杂、操作繁琐,反而成为业主参与的“拦路虎”。据北京日报2025年7月25日报道,某小区共有业主3600多户,启动业委会换届选举已一年多,因“北京业主”App投票程序烦琐,很多老人不会操作,换届投票已暂停半年之久⑤。工人日报2024年3月报道,业主使用该App时“自动认证不成功、人工认证又太慢”,尽管投票同意率高达98%,但因参与投票业主未达到《民法典》规定的三分之二而宣告失败⑥。广州也有类似问题。2024年多名省政协委员联名提案指出,电子投票系统存在“绑定身份不顺畅、小区业主数据库不完整”等问题⑦。广州市人民政府在答复中承认,虽已实现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但“因历史变革等原因,历史数据和现行数据的登记标准不一致,导致批量查找不动产数据的难度较大”⑧。

二是数据打不通。 业主身份无法核实,投票资格成难题。电子投票的核心前提是准确核实业主身份和产权信息。然而,各地电子投票系统普遍面临与不动产登记系统、房屋交易网签系统数据打通难的困境,两套系统分属不同部门管理,部门之间“各管一摊”,缺乏刚性约束机制。清远市住建局2025年5月在答复市人大代表建议时坦言,电子投票系统“暂时无法及时共享不动产登记信息,一些二手房交易后新业主信息无法在电子投票系统更新”⑨。烟台市住建局明确答复业主,“受数据保密、资金投入等因素影响尚未和不动产数据打通”⑩。济南、合肥等地同样存在平台信息滞后、需人工审核或小区暂未入驻等问题,无法实现业主自动认证⑪⑫。大连市早在2021年就设置了电子投票模块,但“因现阶段无业主信息资源无法进行业主认证,暂时无法对广大业主开放使用”⑬。系统建了,但“数据底座”是空的。

三是使用设置门槛。 部分城市在电子投票规则中设置了较高的使用门槛,初衷是确保系统有效使用、避免资源浪费,结果却客观上抬高了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门槛。有城市规定电子投票需达到“业主确认最低30%”的启动条件⑭。我们可以理解为规定初衷是“为使更多的业主参与到投票活动中来,保障业主的知情权、选择权”。然而,这一门槛在实践中引发了不少讨论。有业主通过12345热线咨询30%门槛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住建部门在回复中引用相关条款,但未就该比例本身的合法性作出明确回应⑮。另有该城市某小区业主反映,业委会“不采取任何主动的智慧物业注册宣传工作,导致智慧物业投票因为达不到30%注册业主数而流产”⑯。虽然有观点称“设定30%及以上确认率的小区,正式投票参与率普遍达75%~96%”,但这恰恰说明,只有业主参与意愿本来就高、组织者积极配合的小区才能跨过门槛,而那些业主参与意愿不强、业委会消极怠工、系统数据尚不完善的小区,恰恰是最需要电子投票工具来降低门槛、唤醒参与的小区,反而被30%的门槛挡在了门外。

四是第三方平台使用存争议。 群众有需求,部分小区因官方系统不好用,业主不得不使用第三方商业平台组织投票。从积极角度看,第三方平台响应快、操作相对灵活,确实帮助一些小区解决了燃眉之急。厦门市翔安区在相关答复中指出,“第三方机构作为街道社区进行小区治理的有益补充”⑰。厦门市湖里区也要求使用第三方平台的小区“必须选择具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认证、数据加密传输能力的合规平台”⑱。但第三方平台的局限性同样突出:缺乏与不动产登记系统的数据对接,无法自动核验业主身份和产权信息。昆山市人民法院在2026年审结的一起业主撤销权纠纷案件中,法院查明第三方小程序“存在后台数据可修改、投票人身份难以核验、存在隐私泄露风险等技术缺陷”,最终判决撤销业委会决议⑲。但归根结底,第三方平台的问题不是“该不该用”,而是“为什么老百姓不得不用”。正是因为官方系统“建而难用”,老百姓才被迫转向虽有风险但至少能用的第三方工具。

微信图片_20260804141920.jpg

系统“建而难用”有三个深层危害:

一是浪费财政资源,消解治理信心。 有些地方投入大量财政资金建设电子投票系统,若系统“建而难用”,不仅造成资源浪费,更会消解群众对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的信心。

二是延误房屋维修,危及小区安全。 随着房屋加速“老龄化”,维修资金使用需求日益迫切。然而,由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难”、电子投票“表决难”,大量小区面临维修资金“看得见、用不了”的困境,电梯坏了修不了、水管漏了补不了、消防设施老化换不了,直接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贵州遵义某小区,楼栋电梯损坏,监管部门要求业主使用“i遵义”APP进行电子投票,因系统操作不便、业主不熟悉等原因,投票进度异常缓慢,电梯维修“物业明明两天就能完成的工作,现在已经拖了半个月了”。河南洛阳某小区,楼栋电梯损坏一个多月,物业称必须通过维修基金线上投票才能维修,然而“线上投票开展了一个月了还没投够票数”,电梯迟迟无法修复,全楼业主只能挤一部电梯出行。系统“不能用”“不好用”,直接导致维修资金表决无法完成,电梯停运、设施老化等安全隐患迟迟得不到消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不起这样的等待。

三是影响业主权利行使,损害业主合法权益。 业主大会是业主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决权的法定平台,业委会是业主自治的组织载体。然而,由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难”、投票“表决难”,大量小区长期无法成立业委会,业主的法定权利难以落到实处。据统计,2024年底,福州全市4391个住宅小区中仅473个成立业委会,成立率不足11%⑳;有专家指出,若电子投票平台顺利推行,广州市业委会组建率有望从不足50%提升至90%以上。

针对上述业主电子投票系统“建而难用”的四个突出问题和三个深层危害,提出以下六点建议:

一是简化系统设计,让业主大会会议开得起来、业委会选得出来。 以“用户思维”而非“管理者思维”重构系统设计,做到“三个简单”,即入口简单,依托各地政务服务平台及直达小程序,业主无需额外下载App;操作简单,刷脸验证、自动绑定、一键投票;结果简单,自动计票、实时公示。北京市已明确“北京业主”App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相关功能迁移至“京通”小程序㉒,这一做法值得在全国推广。同时保留线下辅助投票渠道。

二是强化顶层设计,打通数据壁垒,让业主身份核得准、票权算得清。 由国家层面加强顶层设计,从制度标准到数据共享一体推进。首先,建议由国家物业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自然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的刚性约束机制,实现业主身份、产权信息、通信信息的自动核验、实时更新。参考南京“系统实时对接不动产登记簿人房信息”㉓、厦门“依托‘i厦门’实名认证体系”㉔、南宁“投票系统实现与不动产登记系统信息共享”㉕等成功经验,在全国推广复制。同时建议将历史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标准化清理纳入各地数字政府建设的优先事项,明确时间节点和阶段性目标,尽快补齐“数据底座”。其次,国家层面尽快出台《业主电子投票系统建设技术标准》和《业主电子投票规则指导意见》,明确系统建设的基本功能模块、数据安全要求、投票程序规范、结果法律效力等核心内容,明确阶段性目标和时间节点,从根本上解决各地标准不一、各自为政的局面,形成制度合力。

三是取消不合理门槛,让每一个小区都能用上系统。 任何地方不得以“业主绑定率不足”“业主确认比例不够”等理由拒绝或延迟启用电子投票系统。业主绑定和身份认证应在投票过程中同步完成,而非作为投票的前置条件。系统应通过短信、政务平台推送等方式主动通知业主参与投票。杭州的做法值得借鉴,业主通过支付宝或“浙里办”搜索即可申领电子业主卡,截至2026年3月已有超140万业主申领,累计发起电子投票事项8600余次。

四是规范第三方平台应用,让投票结果信得过。 加快推进各地官方电子投票系统建设,逐步减少小区对第三方平台的非必要依赖。但在官方系统尚未全面覆盖或功能尚不完善的过渡期内,对确有需要使用第三方平台的小区,可建立备案使用与监管机制,不能一禁了之。具体而言:可以实行备案管理,对市场上已有的第三方投票平台建立备案管理机制,明确平台管理标准,要求使用第三方平台的小区选择具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认证、数据加密传输能力的合规平台,并签订数据安全协议;另外可以加强过程监管,由街道社区、小区党组织、业委会(或筹备组)共同参与监督,确保投票数据全程留痕、结果实时公示,必要时引入公证机构。

五是加大财政投入保障,让系统“可持续”。 有必要将电子投票系统纳入地方“新基建”或数字政府建设统筹范围,确保系统建设和数据日常维护更新的持续性投入,避免“建不起“或者“建得起、养不起”,建立系统投入和运营经费保障机制。

六是建立系统使用考核机制,让系统“真管用”。 将电子投票系统的实际使用率、业主满意度等纳入地方政府物业管理工作的考核指标,从根本上纠正“重建设轻使用、重形式轻实效”的政绩观。考核结果应作为民生实事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定期开展系统使用情况评估,对“建而难用”“利用率低”的系统进行整改升级。

业主电子投票系统是破解小区业主大会“表决难”的关键一招,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创新。总书记要求以“绣花功夫”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电子投票系统正是这样一项“绣花功夫”,需要精心设计、精细管理、精准服务。当前,全国已有不低于60个地级以上城市建设了官方业主电子投票系统,覆盖面不断扩大,但系统“建而难用”的问题十分突出。从北京3600户小区因App操作繁琐导致换届停滞半年,到某城市要求30%确认率门槛将部分小区业主想通过系统表决挡在门外;从清远二手房业主信息无法更新等等,这些案例警示我们:技术不是障碍,障碍在于体制机制,根源在于政绩观。破局的关键,在于打破部门数据壁垒、转变治理思维,更在于端正政绩观,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验尺度。系统建设只是第一步,让老百姓真正用起来才是关键。

建议有关方面重视,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以正确政绩观为根本保障,出台统一标准和指导意见,以“绣花功夫”把电子投票这件民生实事办好,让广大业主真正感受到数字化治理带来的便利。


×
姓名: *
电话: *
地址: *
备注: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