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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关于对“关于玲珑郡首次业主大会表决结果的报告单”的异议
9月17日,玲珑郡小区出现了“关于玲珑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结果的报告单”,同时还出现了成都市小区业主委员会表决结果公示,根据该报告单和结果公示,小区将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部分业委会筹备组成员及广大小区业主对该报告单的表决结果和公示内容存在有较多异议,筹备组成员整理后的异议如下:
1、统计信息有误:根据簇桥街道和锦城社区提供给筹备组成员的统计结果,小区业委会选举赞成票所占面积比为49%,不赞成票占面积1.01%,未投票数占面积48.4%,三个数相加总和仅为98.41%!且《成都市业主表决结果公示》中表决结果所占面积中的赞成、不赞成和未反馈意见三部分的面积的总和为159574.25平方,本次投票户数总面积162133.04平方,相差2558.79平方。此外,本次投票票数占比之总和为99.92%。上述数据,存在严重的而明显的数据错误。
2、车位面积争议:广大业主于2015年即购买小区车位,开发商承诺2016年办理相关产权证。业主们早已缴纳车位办理的契税、维修基金等经费,并已经正常使用且每月在交纳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但开发商并未办理产权。在此次业委会选举的投票面积归属的统计结果中,这部分车位面积居然归为开发商所有,这让广大业主极为不满,并已邀请新闻媒体曝光,并计划下一步维权。恳请房管部门监督开发商(成都佳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时办理业主产权证明,纠正开发商侵犯业主的不正当行为,同时监督和指导区房管局和簇桥街道办事处将本应归属业主投票权和投票面积,依法累加入投票业主的专属面积数据中,以最终确认玲珑郡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的选举结果是成功还是失败!
3、根据2016年7月1日生效的《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中,明确说明已有购房合同和购车位协议的面积属于业主的专有面积。《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行使。业主身份以及专有部分面积的确定;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含有开发商公章,足够证明业主对已购车位的投票权属。不知为何街道办公示的统计结果中会将该部分投票面积归为开发商所有的专用面积?
4、在争议未解决情况下公示投票结果:业务会选举投票结果在部分筹备成员提出异议的情况下,簇桥街道办并未与小区筹备组绝大多数成员沟通就擅自公布选举结果,是极为不恰当和不妥
详见:人民网
http://liuyan.people.com.cn/threads/content?tid=47487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