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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关于合江县利城半岛小区选聘物业公司问题

来源: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  日期:2017-07-01

问政网友:yuanhanghe

问政对象:合江县

提问时间:2017-06-13 20:14:39

由于现有物业管理公司(泸州天诚物业)服务水平不到位,业主委员会决定更换物业公司,我认为在更换物业公司时存在以下问题:

1、根据利城半岛小区现有的硬件条件,是否符合按1元/平米/月的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

2、由于整个小区物业面积比较大,涉及到的标的也比较大,是否应该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而不应该是通过比选或居民投票的方式进行;

3、鉴于小区目前的硬件条件和规模,通过公开招标后,是否存在服务水平更高、但收费水平低企业的情况?为什么直接定为1元/平米/月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而不是由物业管理公司列举服务项目和服务报价?

4、本次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只介绍了资质,没有说明具体的服务项目和服务细节,对一些服务承诺介绍的很笼统,不能够让业务充分了解物业公司的服务情况。

5、本次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社区或住建局是否全程监督业委会务会的选聘操作流程?


问政跟踪

  • 2017-06-13 20:14:39yuanhanghe 问政

  • 2017-06-17 11:09:22合江县 受理

  • 2017-06-26 16:23:07合江县 回复

问政回复

回复单位:合江县

 

  回复时间:2017-06-26 16:23:07

合江镇人民政府的回复

网友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镇现回复如下:

合江县利城半岛小区位于合江县合江镇桂圆林社区,现有总建筑面积619858平方米,其中已售住宅3964套,约40万平方米,本物业共计建筑物37幢。该小区前期物业泸州市天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只具备三级资质,根据该小区目前的建筑规模,天诚物业已不符合《物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按规定应退出利城半岛小区物业服务,由业主大会重新确定物业管理方式,经广泛征求该小区业主意见,过半业主选择了招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方式,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表决意见开展了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相关工作。针对网民提出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1.关于1元/平方米物业管理收费标准问题:

由于利城半岛小区前期物业是按照1元/平方米标准收费的,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件》第五十一条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当保持相对稳定的规定,业主委员会拟定了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标准。

2.关于是否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而不是比选或居民投票方式: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第(三)项业:确定物业管理方式,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利城半岛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入户书面征求业主意见确定了选择招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方式后,在合江镇桂圆林社区指导下,公开发布了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公告和业主大会相关事宜,通过专家评审,由专家从6家报名企业中选取了3家候选企业,再次入户书面征求业主意见后,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投票表决选定物业服务企业。

3.关于是否存在服务水平更高,但收费水平低的企业的情况:

对6家报名的物业服务企业,利城半岛业主委员在合江县住建局和合江镇人民政府的协助下,从自贡市物业管理专家库抽取了3名专家,于6月10日在合江镇纪委、司法所及合江县住建局的监督下,在合江镇中心校会议室对报名企业提供的资质证明、业绩证明、管理实施方案资料等进行了评审,选取的3家候选企业符合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4.关于本次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对服务承诺介绍笼统,不能让业主充分了解物业公司服务情况:

6月11-13日,通过公开报名、专家评审的3家候选物业服务企业在利城半岛小区进行了3天的公开宣传,向业主展示了针对本小区的物业管理方案。具体的服务项目和细节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进行约定。

5.本次选聘物业公司,社区或住建局是否全程监督业委会工作:

利城半岛小区选聘物业企业工作,合江县住建局、合江镇人民政府、合江镇桂圆林社区与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先后多次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讨论研究该小区物业管理相关事宜,全程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合江镇人民政府抽调了9名社区工作者指导和协助业主委员会开展入户调查征求意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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