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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中国共产党长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留置区物业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日期:2024-03-20

项目概况

留置区物业管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0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5242024000013

项目名称:留置区物业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19,3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36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1日2024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监督、投诉受理部门:长宁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1-4622067

二、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长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四川省长宁县翡翠大道长宁县廉洁教育基地

联系方式:18383113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39号

联系方式:0831—46305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831—4630543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2024年03月20日



相关附件:

留置区物业管理磋商文件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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