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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按照市人大立法工作安排,根据《民法典》《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全国人大法工委地方物业管理立法的备案审查意见修订,我局正在修订《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为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障广大民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按照《眉山市地方立法条例》等有关规定,拟于近期组织召开立法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1月23日(星期二)9:30。
二、听证会地点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坡区彭寿街71—16号)五楼509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有社会公德心和责任感;
(二)18周岁以上,具有眉山市常住户口或在眉山市居住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三)对物业管理工作有一定认知,能够公正、理性陈述意见和建议;
(四)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报名办法
从即日起接受听证参加人报名。报名可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需填写《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见附件2),并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报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22日18:00。
五、听证参加人确定方式
报名截止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参加人名单,及时通知听证参加人。
听证人员参会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六、报名地址及电子邮箱
现场报名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杭州北路107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物业服务科224室。
电子邮箱:20625141@qq.com。
联系人:代川;联系电话:18508334248。
附件:1.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稿)
2.《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